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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建处甲方代表工作职责

1、工程招标工作,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。
2
、熟悉施工图纸及施工、监理、材料和设备订购等合同。
3
、审核监理规划,监理组织、监理细则,并提出意见报分管处长审批。
4
、核定隐蔽工程签证。
5
、定时进行工地巡查,监督监理单位做好日常监理工作。
6
、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对于较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,报分管处长审批。
7
、协同做好材料质量与价格的把关。
8
、对涉及投资的设计变更提出处理意见,报分管处长审批后,按规定程序办理。 
9
、参加监理例会,组织工程阶段验收。
10
、督促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割算、结算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,并报建设单位。
11
、按照竣工验收备案制度,协助分管处长组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。
12
、做好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工程产品交接工作。
13
、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回访、保修工作。
14
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建处

二零零三年制定

二零零六年修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一年八月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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