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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

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,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廉政建设,在基建工作建立并形成以下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、监控体制、招投标体制及投资管理体制,并在工作中落实执行。

1、项目的决策程序化

新建大型基建项目均通过学校常委会讨论通过立项后,报教育部审批;所有设计方案校园网上公开招标比选,并充分征求使用单位及广大师生的意见后确定。大项维修项目申报采用各部门提出,基建处整理汇总上报,由学校审批

2、依法组织项目招标投标,杜绝违规操作

依据《招标投标法》和有关基本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,基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制度。通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、网上报名,由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预审,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封闭式评标,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,并且由纪检监察处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。招标过程严格按照规定操作,不得暗箱操作。

3、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

基建工作要把建设阳光工程、廉政工程作为明确的工作目标,建立规范的监控机制,在工程中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。工程管理中实行:没有审计的参与不能开标;没有审计的认可不予变更;没有审计的认可不能决算。做到自觉地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及全校师生对基建工作的监督;自觉抵制建筑行业的不正之风,保持基建管理队伍的清正廉洁,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廉政意识。

4、规范项目合同管理,完善审批程序

所有合同均需报校法务办经律师审核,报相关部门会签,待校领导批复后方可签订合同,不得越级、越权审批和不审批签订合同。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采购、施工、监理等各环节均应签订合同。合同主要内容与招标、投标文件应一致。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,甲乙双方签定廉政协议,明确甲乙双方在廉政方面的责任和要求。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,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,双方依法合规履行合同,结算内容及款额与合同及其变更条款应相符,审查手续应完备。



5
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,严格控制建设投资

按照基建项目管理与基建财务管理相分离,基建项目工程款支付会签制度的规定,工程建设投资资金使用均应做到专款专用,公开透明;大型基建项目均应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制度,所有基建项目(包括大项维修项目)均应进行结算审计,严格概算、预算管理,严格控制建设成本,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规范、高效、安全、廉洁使用。

6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实现监督机制长效化

工作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,形成各部门横向联系、上下联动、综合监督治理机制。基建处作为甲方进行工程项目实施管理;财务处负责基建项目的资金筹措、资金使用、按规定支付拨款;审计处负责委托社会审计所进行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,审核招标文件、合同预算、变更洽商费用、结算审核等;纪检监察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合规,是否有违规现象。工作中明确各单位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,把责任目标分解到具体责任人,做到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工作到位,真正形成“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,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配合,职工群众广泛参与”的工作机制。

7、加强党风廉政防范体系建设

根据基建处的廉政风险点,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出每个人的廉政风险点,职能处室与学校签订廉政责任书,每个人与处里签订廉政责任书,建立党风廉政风险点控制体系,使基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。基建工作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弘扬优良作风,加强制度建设,立足实际,进一步落实基建工作在管理、决策、监督、作风等方面的工作机制,不断加强治本和预防,推动我校基建工作更好更快发展。

8、落实制度的执行,加强监督检查

在项目管理过程中,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坚决执行学校的招投标管理规定,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制度,坚持开评标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监督,工程审计人员参加评标,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工程例会制度,审计人员参加例会;工程洽商必须征得审计同意,做到工程洽商及时有效,不后补。要求每个管理人员都要做到“五不准”,做到“不拿、不吃、不要”,时刻提醒每位同志,特别是党员干部,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。施工管理过程中坚决按照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执行。加强对廉政风险易发环节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,进一步切实在制定方案、贯彻执行、检查考核、调整修正四个环节上实施科学化、系统化管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建处

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一年八月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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